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近期组织对45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疫苗配送企业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有因检查;对17家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3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30家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由所在地检查分局监督整改;3家企业检查前已主动申请暂停经营。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对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进行检查,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由所在地检查分局监督整改。
疫苗配送企业
对6家疫苗配送企业进行检查,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由所在地检查分局监督整改。
零售药店
对3家零售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其中1家延伸检查项目未发现问题,1家存在缺陷问题,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整改;1家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五、药品使用单位
对7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其中5家延伸检查项目未发现问题,2家存在缺陷问题,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整改。
六、疾控中心
对5家疾控中心进行延伸检查,延伸检查项目未发现问题。
七、疫苗接种单位
对2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延伸检查项目未发现问题。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