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医疗机构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许可情况通告如下:
一、许可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城东院区)、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新增配置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含PET)各1台;
二、许可同意浙江省肿瘤医院申请配置容积调强型直线加速器(LA)1台;
三、许可同意台州市立医院申请配置非容积调强型直线加速器(LA)1台;
四、不予许可台州医院(路桥院区)、东阳市人民医院申请配置容积调强型直线加速器(LA)各1台的申请;
五、不予许可海宁康华医院申请配置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含PET)1台的申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