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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药包材质量监督抽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2017年5月2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药包材质量监督抽验实施方案》,依据会议纪要,现将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年度监督抽验的实施工作,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生产、使用药包材的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开展现场抽样以及检验工作。

二、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负责对药包材的抽样、检验、评估工作。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样后应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直接送被抽检单位,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全部送交省局,由省局组织调查处理。

三、本次监督抽验工作的经费由省财政专项资金列支,不得向被监督抽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结合产品抽验情况,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评估分析报告报省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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