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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信息来源:查看

各省直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精神,结合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 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省直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方式

(一)在职职工: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 2021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登陆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通过 “单位缴费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方式见附件1。

灵活就业人员和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无需申报缴费工资,由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暂无需申报基数;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基数将由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从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提取,无法提取的可由单位以线下方式申报,并提供养老金收入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2 年5月20日至6月 25 日为申报时间(包括网上和线下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涉及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如实申报,不得瞒报漏报,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需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切实维护职工医疗保障权益。

(二)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其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将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联 系 人:周 函  方 帅

联系电话:0371-65742313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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