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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外流福州市全面放开了!
发布时间:2019-04-02        信息来源:查看
处方外流,真的外流了!全部放开,患者自主购药。
 
  ▍建立处方流转平台,患者自主院外取药
 
  日前,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子处方流转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处方外流全部放开。
 
通知》指出,福州市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店消费信息的三方共享。
 
  患者凭医院流转处方和智能提示信息,可自主确定在院外药店购药,药品费用有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真正处方外流:手机下单,药店取药
 
  根据福州《通知》显示,具体流程为医生开出方、医患沟通,在线查询、网上下单、药店响应、到店取药。
 
  其完成诊疗医生开具处方后,患者在手机端点选“外购药品”,向定点零售药店下达订单。药店应在订单生成后规定时间内(暂定为3分钟),完成电子处方打印及驻店执业药师审方、身份核验,并将经驻店执业药师签字的处方、订单信息上传处方共享平台,患者也可以在医院内自助终端完成此类操作。
 
  平台将订单确认信息推送患者手机端,生产取药二维码。此后,患者就可以到定点药店取药。
 
  ▍卫健委:二级以上医院将被评估处方外流效果
 
  这是真正的处方外流!不再制定患者购药的药店、冲破了医院、药商预设的闭环,这正是国家期许的处方外流。
 
  国家对处方外流一直是鼓励。就近期来说2019年3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所有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都将成为评估对象。
 
  其中,在诊后服务的药品调剂与配送方面,标准体系强调,医院智慧服务应该做到:患者可在线查询到出院带药信息;支持向第三方机构推送电子处方,电子处方应有防篡改功能。
 
  不难看出,处方外流已经成为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的重要加分项。医院自然要将处方外流的口子,越开越大。
 
  ▍释放8000 亿的市场
 
  IMS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处方药市场规模约9900亿,约占药品总规模70%。就具体的渠道而言,由于处方药销售必须依赖医生开具的处方及医嘱,与总体药品市场相比,处方药在院内销售占比更高。
 
  IMS给出的2015年处方药市场三大渠道(医院、零售药店、第三终端)占比分别为77%、10%及13%。
 
  结合整体药品零售市场的规模增长,据行业认识预计到2020年,处方院外购药将达到总体开方量的1/3,市场规模接近8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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