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出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将275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药品目录。
目前,全国共有275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其中,重特大疾病用药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有108种。这些药品中,只有纳入“双通道”目录的,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其他的只能在医院购买使用。此前,各市州根据自身情况,将部分药品纳入了“双通道”目录。此次,湖北省医保局从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将275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也就是说,此后这些药品,都可以在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并享受同等医保报销待遇。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刘俊:“定点医疗机构无法配备或者是难以购买药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处方流转的方式再流转到定点药店,费用由统筹基金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其中我们职工要求不低于65%,居民不低于50%来进行直接的报销。”
在此基础上,湖北从中筛选出用于罕见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治疗的药品,以及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等其他药品共121种,纳入“单独支付”管理,执行单独支付政策。也是说,居民在享受现有待遇外,购买这些药物,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刘俊:“由统筹基金直接进行支付,那么参保患者可进行申请,由医生开具相关的处方来进行使用和结算。据估算,提高了20%的报销。”
下一步,湖北省医保局将推进省内各市州“双通道”定点药店互认,逐步开展省内“单独支付”药品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