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环节质量安全,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常山县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动力。成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工作专项检查组。多次同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协商监督检查方案及监管分工,形成最终实施方案,明确领导专班,明晰药械化科、稽查大队、各基层所责任分工,梳理检查重点,统一思想认识,科所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夯责任。联合县卫健局召开全县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工作部署会。学习《药品管理法》《衢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指引(试行)》《衢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等法规文件,并通报全年辖区内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药品使用的规范意识及法律意识,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保障药品使用质量安全。共培训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相关从业人员83人。
三是稳步推进,自查自纠排风险。要求全县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认真学习文件要求,对本单位药品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药品管理科室是否合规,药学管理人员是否适应,供货商资质是否合法,采购流程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仔细自查,梳理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纠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截至目前,共收到自查整改报告20份,排查出风险隐患15项。
四、利剑出鞘,精准定位严打击。根据上级提供的案件线索,结合各医疗机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采购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采购管理制度、运输储存管理等环节,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经过自查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及惩处力度,全面规范药品采购使用行为。行动至今,共检查医疗机构10家次,立案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