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和《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北海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医保中心发〔2021〕58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北海市海城区赵健梅口腔门诊部符合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基本条件,现确定将北海市海城区赵健梅口腔门诊部纳入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畴,开通其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服务,以方便参保群众就医。
北海市海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