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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年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8-09-18        信息来源:查看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现将本期药品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一、公告情况:

经核查确认,本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827个品种1686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29个品种34批次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2),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及含量测定。

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查处情况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网站(http://http://cnda.cfda.gov.cn/WS04/CL2042/)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符合规定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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