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44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4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大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大庆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6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dybzk6314788@163.com。
联系人:赵 兵
联系电话:6314788
大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