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卫生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卫生院存在超量开药的违法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追回医保基金835.02元,追回医疗补助资金227.32元,处罚款1062.34元。
二、江津滨江医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滨江医院存在超量开药的违法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追回医保基金1776.68元,处罚款1776.68元。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