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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政策让耗材少“耗财”
发布时间:2023-08-14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日前,苏州市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支付政策作出调整。

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上限。纳入本市明细管理目录的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上限,从原来的50000元调整为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格。按照近期更新的材料目录统计,共有158个产品价格超过5万元,大部分为高精尖手术必需耗材,涉及产品最高价格29.75万元。提高了该类产品医保支付标准上限,对于医疗前沿技术具备较好的支持作用,并有效降低使用此类价格极高产品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调整医保先行自付比例。新政策下调部分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单价30000-50000元之间的医保可支付医用耗材,国产产品先行自付比例由30%下调至10%,单价50000元以上医保可支付医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20%。以价值21万的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为例,政策调整后,可报金额从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了16.8万元,大幅度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上限的提高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下降,让参保群众在“一升一降”中充分感受医保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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