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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颁布积雪草等23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我局对积雪草等23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进行了审核,现予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标准中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均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对施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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