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处某诊所未建立和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案
2024年3月12日,美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美姑县某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150g蝉蜕该店无法提供该批次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该诊所未建立和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医疗机构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该诊所责令限期整改,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二、查处某乡镇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4年5月28日,美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姑县某卫生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在该卫生院的注射室放有两个货架,在靠窗的货架上发现名称为无菌医用棉签,生产日期20220321,失效日期20240320,数量35包,在中间的货架上发现名称为一次性使用配药注射器,规格:20ml,生产日期:20210119,失效日期:20240118,数量35支,在该院的医生办公室及预防接种室均发现同批次的已经开封正在使用的无菌医用棉签。该卫生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三、查处某商贸公司经营超过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4年5月28日,美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美姑县某商贸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货架上发现名称为潘婷丝质顺滑去屑洗发露,净含量200ml,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标注T20230808,数量3瓶。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1.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