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全省疫情防控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12月20日,省药监局发布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保障全省疫情防控类药品质量安全的通知》(云药监生〔2022〕56号),结合现行法规要求和云南实际,针对性的制定了7条具体工作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储备。
为推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保障全省疫情防控类药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落地见效,12月21日,省药监局制定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障全省疫情防控类药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处室(单位)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并对近期药品质量监管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