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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18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18-07-30        信息来源:查看

    我局于2018年7月25日对厦门亿加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企业注册地址

飞行检查时间

不符合项目情况

检查结论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西片316号

2018年7月25日

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10项,一般缺陷2项

严重违反GSP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现场检查该企业计算机系统(药客满),未见2018年6月前的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相关记录;营业场所现场摆放的部分药品(如宫炎平分散片、乳宁胶囊、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企业所经营的药品无法追溯。(**00201);企业采购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如:现场抽查企业购进票据,漳州市集发医药有限公司销货清单,2018年5月14日,单号:XS180514061782;2018年5月16日,单号:XS180516062821;2018年6月9日,单号:XS180609074954;2018年6月19日,单号:XS180619079894,上述随货清单均未见发票。(**15209);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管员林智英不在现场,未有效履行职责,无法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经营药品。(*12201);常温区中药饮片柜放置个人生活用品。(*13201);该企业各岗位人员无法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内容,无法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如:企业未执行制定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不合格药品销毁未建立台账,未履行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手续等。(*13401);非企业在职人员可登录执业药师林智英的计算机系统账号,代为履行质量管理岗位和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13701);现场检查未见该企业2018年6月前的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药品经营管理全过程无法追溯。(*13901);企业未及时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存储、备份,导致系统数据全部缺失,无法满足企业经营规模和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无法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14601);现场抽查营业场所摆放药品,如宫炎平分散片(批号170705,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乳宁胶囊(批号20170103,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批号18011017,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等药品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且未按规定核实药品实物,并逐批进行验收。(*15301、*15401);营业场所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放,且分区标识不清。(*16105);企业不合格药品处理过程没有完整手续和记录。(*16429)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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