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近期组织对2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了重点检查、GSP符合性检查;对11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21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均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缺陷项目已交所在地检查分局监督整改。延伸检查1家药品批发企业,延伸检查项目符合药品GSP要求。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门店
对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进行检查,均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缺陷项目已交所在地检查分局监督整改。延伸检查1家零售连锁门店,延伸检查项目符合药品GSP要求。
三、药品使用单位
对9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延伸检查项目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