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广安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30天。请有修改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9月2日下午18:3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
联系人:罗云蔚
联系电话:0826-2156833
邮箱:185580161@qq.com
通信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