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东方市局依据《东方市药品流通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制度(试行)》规定,结合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信息已完成辖区内符合资质评定的109家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综合评定工作。
本次药品流通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分为守信、基本守信、警示、失信等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四个字母表示。截止目前,已完成辖区内109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其中A级8家,B级81家,C级19家,D级1家。等级评定后,在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积极引导公众安全用药,进一步提升了我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