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苏州市正在进行竞价、议价(第二批)药品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评审工作,已确认了拟入围产品。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计药政〔2017〕11号)要求,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决定对部分产品开展网上点对点价格谈判工作。请附表中相关企业于2018年1月30日12:00-16:30,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耗材页面成交确认模块,进行点对点价格谈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价。
特此通知。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