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1〕47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医保〔2022〕13号)和《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经办规程》(漳医保中心〔2022〕13号)的规定,龙文分中心受理了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医疗机构,经核查材料完整,符合文件要求,现将上述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承诺事项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文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须真实可靠,且须提供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6日
举报电话:0596-2165521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附件:公示对象及承诺事项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文分中心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公示对象及承诺事项
一、 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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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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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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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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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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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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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仁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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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蓝田开发区横一路台盛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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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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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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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正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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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龙腾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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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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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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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蓝田易看牙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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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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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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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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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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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荣昌东方广场2幢D26、D27号店面,S206、S207号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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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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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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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街道漳滨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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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景山街道漳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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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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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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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街道科坑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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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景山街道科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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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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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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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街道浦口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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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景山街道浦口村幸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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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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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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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街道福隆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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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蓝田街道福隆城北区9栋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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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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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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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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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下洲商城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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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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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医疗机构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2.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保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3.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4.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5.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6.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8.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9.申报后经整改再次评估不合格,再次评估之日起未满1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