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阳江市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和待遇标准政策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医保函〔2022〕187号)规定,我局对《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及实施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个人自挂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jyb3100101@qq.com。
二、以信函邮寄至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83号。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662-3100101;邮政编码:529500。
三、传真至0662-3100620。
四、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