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协议零售药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永医保发〔2020〕19号)规定,经过材料受理、实地评估等工作程序,拟将江华维安大药房开通“特门服务”(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9月19日
受理单位: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地址及邮编:永州市政府二办公楼(潇湘大厦)5楼 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425000)
联系电话:0746-8367803
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中心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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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