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乐清市局以“提质提速”为目标,推进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于第一季度提前超额完成各项监测目标。截至目前,乐清市局收集和报送药品不良反应418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7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42例,分别完成当季任务数的114%、121%、113%。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完善监测体系。推动辖区内23家药械生产企业、5家药品连锁企业、22家医院类医疗机构成立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有关监测工作制度,确保落实各个主体的相关责任,高效有序推进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已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26个,设置ADR监测账号62个、MDR监测账号88个,监测网络覆盖全市各个镇(街道)。
二是完善奖励制度,激发监测动能。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全市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测目标值,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纳入药店、基层医疗机构诚信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工作开展积极的单位给予加分,同时按照比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充分调动监测单位的积极性。同时年终对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先进表彰。一季度已对5家单位进行了加分激励。
三是落实分析测评,提升预警能力。坚持保质保量的原则,对高风险品种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建立了一套“发现上报→分析评价→风险控制→风险处置”的风险评价机制,根据每月上报的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情况,分析具体问题,定期开展通报,及时对监测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督导,强化预警报告质量。一季度已经发现新增或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118例,并完成相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