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将2022年第一批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其中有10家医疗机构及2家零售药店评估合格,1家医疗机构评估不合格,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2年03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电话:0597-2251299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来信投递: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