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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7        信息来源:查看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这一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梅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5月6日上午在市医疗保障局六楼会议室举行《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听证会,听取听证代表的相关意见。此次会议应到代表11人,实到11人。会议还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代表到会旁听。参加听证会的11名代表一致认为《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出台将建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提高职工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改革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可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达到共济保障作用,政策的出台将更加利民、惠民。听证代表表示一致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听证代表未提出其他意见。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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