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昆明鑫源堂医药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一案现已审查终结,依法处罚昆明鑫源堂因擅自倾倒近效期药品、未有效处置危险废物,罚款5万元。
2019年1月8日,昆明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到昆明鑫源堂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公司原员工于2018年9月19日在将公司提货出库淘汰的近效期药品(共计40箱610.65公斤)运输返回供应商过程中,将近效期药品丢弃在呈贡呈黄立交桥下,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昆明鑫源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清理丢弃的近效期药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5万元罚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医药企业处置近效期药品、过期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等物必须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有效处置危险废物,防止生态环境和对人民群众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