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流通领域药械违法行为,今年来,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一款非药品在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中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涉嫌销售假药,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药店立案调查。后经送检认定该产品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判定为假药。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压实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全方位筑牢药械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