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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医疗保障局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第四期曝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31        信息来源:查看

一、松潘县人民医院串换诊疗项目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手工测量血压串换收取“动态血压监测”费用,涉及金额8.40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8.40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8.40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二、松潘县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葡萄糖测定”“床旁血糖仪检测加收”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2.01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2.01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01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三、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在开展“血气分析”时重复收取“血浆乳酸测定”费用,涉及金额2.03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2.03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03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四、松潘县人民医院过度检查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对非血糖异常患者同时开展“葡萄糖测定 (床边血糖仪检测加收)”和“葡萄糖测定”2次以上,涉及金额6.29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6.29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29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五、松潘县人民医院过度检查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血清肌钙蛋白I测定、血清肌红蛋白测定”过度检查,涉及金额2.62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2.62万元已全部追回。

六、松潘县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部分患者床位费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1.21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1.21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21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七、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麻醉面罩”费用,涉及金额0.58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0.58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0.58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八、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肠粘连松解术”费用,涉及金额7.54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7.54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7.54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九、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一次性麻醉穿刺包”费用,涉及金额1.4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1.4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4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十、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一次性输液器”费用,涉及金额1.71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4、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1.71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71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十一、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神经阻滞麻醉”费用,涉及金额2.95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2.95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95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十二、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任意皮瓣形成术”费用,涉及金额1.34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4、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1.34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34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十三、松潘县人民医院过度诊疗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对患者进行“电针”治疗时,在一个疗程结束后病程记录未做辩证论治,且期间治疗无调整,涉及金额12.1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12.1万元已全部追回。

十四、松潘县人民医院超医保限制范围支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格拉司琼”“托烷司琼”用药超医保限制范围支付,涉及金额1.54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1.54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54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十五、松潘县人民医院串换诊疗项目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收取“红光治疗”费用,涉及金额3.33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3.33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3.33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十六、松潘县人民医院超执业范围诊疗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外科实施的埋针和灸法均由护理人员实际操作并收取相关费用,涉及金额0.31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0.31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0.31万元已全部上缴相关专户。

十七、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费用,涉及金额7.59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7.59万元已全部追回。

十八、松潘县人民医院过度检查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较为普遍开展“乙肝两对半”检查并收取相关费用,涉及金额22.6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22.6万元已全部追回。

十九、松潘县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血清肌酸激酶测定(速率法)”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0.25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基金一倍的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4、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0.25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0.25万元已上缴相关专户。

二十、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质量测定”费用,涉及金额2.94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基金1倍的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2.94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94万元已上缴相关专户。

二十一、松潘县人民医院过度检查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粪便隐血试验 ”过度检查并收取费用,涉及金额0.34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基金1倍的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0.34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0.34万元已上缴相关专户。

二十二、松潘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氯、钾、 钙测定”费用,涉及金额1.64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基金一倍的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1.64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64万元已上缴相关专户。

二十三、松潘县人民医院购销存管理问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可吸收结扎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0.02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行政罚款;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0.02万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0.02万元已上缴相关专户。

二十四、松潘县人民医院购销存管理问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人工关节”出入库记录不规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十五、松潘县人民医院购销存管理问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螺钉”出入库记录不规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十六、松潘县人民医院购销存管理问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套扎器”出入库记录不规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十七、松潘县人民医院购销存管理问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钢板”出入库记录不规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十八、松潘县人民医院购销存管理问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固定板”出入库记录不规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十九、松潘县人民医院购销存管理问题案

2023年6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松潘县人民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髓内钉”出入库记录不规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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