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2022年参与DIP医保结算的疑似违约结算病历进行专项审核中,发现营口市中心医院、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口骨伤医院、营口养和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营口瑞济医院(有限公司)、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站前威博医院(有限公司)、营口站前济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营口站前德康专科医院、营口站前信源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口市第五人民医院)、营口站前营纺医院、营口金普妇儿医院有限公司、营口东海医院、营口站前仁爱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使用药品纳入医保结算、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疾病诊断编码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依据协议给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将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退回至营口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