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2017年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检验机构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第二批抽验结果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药品监督抽验,涉及化学药、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医疗机构制剂五大类。经检验,有4个批次的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督抽检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有关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