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养结合机构、安宁护理(试点)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晚期肿瘤患者姑息治疗医保支付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地满足晚期肿瘤患者多层次医养服务需求,现组织开展湖北省本级晚期肿瘤姑息治疗试点医养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卫健部门批准(备案)的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养老机构,或由湖北省或武汉市卫健部门批准的安宁疗护(试点)单位,同时具备医疗和养老服务能力。
2.申报单位须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申报单位需满足《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7〕7号)等文件的基本要求。
4.申报单位需具备符合条件的信息化系统,并与医保部门信息联通,可以为参保患者提供联网结算,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等。
二、申报资料
1.《湖北省本级晚期肿瘤姑息治疗试点医养机构申报表》并盖章。
2.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
3.卫健部门批准(备案)的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养老机构的批文,或湖北省或武汉市卫健部门批准的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的批文。
申报单位提交以上相关材料,于2022年9月21日17:3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省医保局服务中心电子邮箱。
三、申报程序
1.提交资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规定向湖北省医保局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资料电子版。
2.审查。省医保局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省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实地评估,最终提出评审意见。
3.公示。对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在省医保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复核。对公示期间有关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梳理核查,形成审查最终结果。
5.公告。对通过审查的申报单位名单进行公告。
6.签订协议。省医保局服务中心与公告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姑息治疗试点服务协议。
联系人:严毅 ??游源
联系方式:15802785543 ???027-87261215
电子邮箱:297239704@qq.com
附件:湖北省姑息治疗医养机构试点申报表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