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将福建省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幸福七里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承诺“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申请纳入定点的零售药店及承诺事项
(一)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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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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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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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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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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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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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幸福七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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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祥和路1-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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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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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
以上零售药店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3.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4.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承诺事项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管理部反映。
联系地址: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长汀管理部
联系电话:0597-3268361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长汀管理部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