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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三批曝光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10        信息来源:查看

    一、西乡县宏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西乡县宏康医院存在降低标准入院,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678.57元。西乡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规定,对西乡县宏康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5678.57元,并处违规金额2倍罚款11357.14元;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限期1个月进行整改。

二、铜川耀州华原医养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铜川耀州华原医养康医院内二科虚构乙型肝炎DNA定量测定项目,违规骗取医保基金2960元。铜川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铜川耀州华原医养康医院做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2960元,并处违规金额3倍罚款8880元;2.暂停内二科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7个月。

三、西安碑林区海涛口腔门诊部为非定点药店违规结算费用案。经查,碑林区海涛口腔门诊部(铁路新村店)为未央区明光海涛口腔门诊部在未申请医保定点期间提供刷卡结算,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129元。碑林区医保经办中心依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2款,对碑林区海涛口腔门诊部(铁路新村店)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0129元;2.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处理。

四、渭城区底张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渭城区底张中心卫生院没有核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导致杜某冒名使用多人医保凭证在本院及其下属机构就诊购药,涉及违规医保基金950.31元。西咸新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五条规定,对底张中心卫生院作出以下处理:1.追回违规基金950.31元;2.约谈该院法人、医保科负责人;3.责令该院深入自查,全面整改。

五、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医保基金使用违规案。经查,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在落实家庭病床政策中,存在病程记录与收取患者床位费、护理费记录不符情况,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5584元,汉中市医保业务经办中心依据《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扣除违规费用的3倍违约金;3.限期整改。

六、岚皋县医院医保基金使用违规案。经查,岚皋县医院住院患者数字化摄影(DR)各部位正侧位、正斜位曝光捆绑计费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915.75元。对2021年4月30日之前的违规费用,依据《安康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岚皋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作出追回违规费用22005元,并扣除违规金额的2倍违约金的处理;对2021年5月1日之后的违规费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岚皋县医保局作出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5910.75元,并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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