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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智能审核典型案例系列十一:未按诊疗支付标准收费类违规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19        信息来源: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织牢织密基金监管安全“防护网”,根据《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智能监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我省全面推进基金监管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据统计,2023年1月至5月,全省通过智能监管系统发现违规9.88万人次,违规医保基金支付金额749.89万元,涉及定点医药机构2922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选编了11类50个基金监管智能审核典型案例,供参考借鉴。即日起,“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推出“江西省医保基金监管智能审核典型案例”系列推文。今天推出典型案例系列十一:未按诊疗支付标准收费类违规案例。

十一、未按诊疗支付标准收费类违规案例(1个)

50.某医院按照52元/次收取“静脉注射”费用。根据《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1贯标版)》(赣医保办字〔2021〕32号),静脉注射收费标准为6元/次。该案例“静脉注射”收费超限定价格,属于超标准收费。

违规依据:

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规定,……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②《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二十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医药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第(三)款行为:“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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