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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5起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1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医疗保障局,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织密织牢医保基金监管网,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州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一、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祁连太和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给予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8296.6元,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的违法行为罚款105955.92元。

二、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祁连同仁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给予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60931元,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的违法行为罚款209210.3元。

三、祁安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违规案

经查,参保人祁安月于2023年4月4日在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生育期间,冒用门源县泉口镇旱台村村民张翠平的城乡居民医保进行报销,医疗总费用11866.47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支付5787.7元。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违规基金5787.7元,处1倍罚款5787.7元;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2个月。

四、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经查,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1846.12,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的违法行为罚款55923.06元。

五、门源县中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经查,门源县中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61403.95元,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的违法行为罚款80701.97元。

 海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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