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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局“四个全面”深入推进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2-11-11        信息来源:查看

    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遏制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湖州市局多措并举,全面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共抽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7家、156家连锁门店和单体门店,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均未发现有超范围购销第二类精神药品情况;同时,检查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和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50家次,发现问题2个,责令整改2家(次),整改到位2家(次)。

    一是落实责任,全面自查自纠。督促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湖州市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表》,组织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药品购销、储存和安全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自查发现问题14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加大频次,全面巡查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督查检查,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等10个常用二类精神药品品种及右美沙芬单方制剂为重点抽查品种,以购进、销售以及储存和安全管理等为重点环节,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排查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抽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7家、156家连锁门店和单体门店,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均未发现有超范围购销第二类精神药品情况。

    三是加强协作,全面形成合力。与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沟通和交流相关信息,切实做好违法案件通报和配合调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推广使用湖州市公安局开发的“麻精药品数字化监管”系统,通过智慧化一体式监管杜绝恶意套购,避免药物的滥用。截至目前,右美沙芬单方制剂药品采集销售信息2652条;采集批发企业二类精神销售记录1458条。联合公安机关、卫健部门开展了特殊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和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50家次,发现问题2个,责令整改2家次,整改到位2家次。

    四是强化宣传,全面营造氛围。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契机,将药品安全宣传、药品监管工作与禁毒宣传紧密结合,通过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交流平台,加大安全管理、合理使用特管药品的宣传教育,开展“共建无毒家园守护红色根脉”禁毒及药物滥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2次,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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