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检,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芪(批号C-230501)性状和鉴别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批号230601)性状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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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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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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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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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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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生产企业或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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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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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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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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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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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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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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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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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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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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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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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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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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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鉴别】(显微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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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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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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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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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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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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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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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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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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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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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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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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