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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基金购买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引导作用,强化签约服务内涵建设,促进签约居民更多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对目前执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基金购买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将一些受居民青睐的中医理疗项目、检验项目纳入项目范围。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各区要指导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因地制宜优化和拓展签约服务包内涵、量化服务频次,优先保障重点人群签约服务需求,提供约定的服务包,并根据协议落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签订家庭医生基本包要基于保质保量完成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家庭医生免费包基础上,强化医防融合,突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推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同时要加快推进一般人群服务包的签约,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积极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等服务。

  二、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监督、考核和评价。各区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和监督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居民回访等方式,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的效果监测和评价,将签约服务人数、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内容作为重点评价指标,评价结果要与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要强化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激励导向,严格统计、准确核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业务衔接工作。市鉴评中心和市医保中心要在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同步更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基金购买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并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操作指引对签约信息进行维护,确保医保基金购买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家庭医生基本包签约工作有序开展。

  医保基金支付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基本服务包年签约服务费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职工参保人70元/人·年,城乡居民参保人20元/人·年),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签订流程及医保费用结算流程维持不变。

  调整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基金购买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自2022年9月1日实施。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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