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宏州禁毒委2022年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和全州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在州卫健委的统一安排下,州卫生监督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抽调精兵强将,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州特殊管理药品开展专检查。
专项检查采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方式,州级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全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并抽查部分其他类别医疗机构。6月1日-10日,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9家,其中:州级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3家,县级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12家,民营医院6家,乡镇卫生院3家,个体诊所5个。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52个,提出整改意见117条。发现并依法立案查处非法行医行为1起,案件正在查办中。
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制作《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监督执法检查表》,对照《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等,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为重点,采取现场检查、现场反馈,现场指导、现场整改的方式,深入库房、药房、相关临床科室等,从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管理、销毁等全过程、全链条追踪检查。
目前,我州持有麻醉药品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共95家,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能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持续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健全并落实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未发现“假处方”及特殊管理药品被盗抢、丢失、骗取、冒领等非法流弊和滥用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书面通报各级各单位落实整改。
下步工作中,州卫生监督局将加强对各县市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按期完成辖区医疗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同时,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推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