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号令)、《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下放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12号)以及湖州市场监管局关于药械化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1日将组织对浙江隆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企业名称:浙江隆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
经营方式:药品批发;
仓库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金舟南路219号-2办公楼1楼、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金舟南路219号-2办公楼2楼、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金舟南路219号-2厂房4楼、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金舟南路219号-2厂房1楼;
法定代表人:罗甫泉;
企业负责人:罗甫泉;
质量负责人:施文强;
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药品)***
现场检查员:陈鍚鍚、付如月、曾卿(见习检查员);
监督电话:0572-2132937
湖州市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