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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医保局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1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自律管理,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芜湖市医保局针对2021年2月-2022年3月各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于4月份启动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自查自纠全覆盖。印发《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按照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无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分类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自查自纠清单,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全覆盖。

    二是自查整改抓落实。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在1个月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填写问题清单,列明自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将自查自纠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退回所属统筹地区的医保基金支出户,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合规合法使用医保基金。

    三是抽查复查强监管。根据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对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其他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监督管理整改情况,对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如实上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或自查自纠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被国家、省市飞行检查、抽查复查查实违规违法的,严格按规定严肃处理,及时移送符合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范围的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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