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局属检查局和各区县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红花(批号:211001-02)检查、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参(批号:230201)检查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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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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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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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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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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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生产企业或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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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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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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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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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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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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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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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龙玉堂医药有限公司云龙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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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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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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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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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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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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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吸光度)、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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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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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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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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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佳术好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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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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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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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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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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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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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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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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