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3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单位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1批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北京市2023年第二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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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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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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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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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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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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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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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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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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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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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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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麻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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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福同康大药房第三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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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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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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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袋装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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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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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标准WS3-B-1493-9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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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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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氧菌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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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原、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分为计数检查和控制菌检查两部分,检出的微生物不得超出规定的限度标准,且不得检出致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