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线索检查发现,启东市第五人民医院在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为未明确诊断患有帕金森综合症的参保人开具多巴丝肼药品。经查实,启东市第五人民医院存在未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责令启东市第五人民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的1114.83元,并处1倍罚款1114.83元,合计金额2229.66元的处罚。
我市持续保持打击各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高压态势,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广大市民如有违规线索,请及时与医保部门联系。举报电话:0513-69919905、8331700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