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肇庆市高新区德康药房有限公司、肇庆市柏芝和医药有限公司,定为肇庆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办)
地 址: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4号窗
邮编:526238
电话:0758-3103268
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