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切实做好医保基金举报奖励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医保办发〔202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对2019年6月联合印发的《兰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兰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增强制定实施细则的科学性、民主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lzsylbzjjjjgk@126.com。
二、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邮编730030,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兰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