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相关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4家零售药店(名单详见附件)定为肇庆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6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四会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四会市东城街道体育路1号
邮编:526000
电话:3395228
四会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