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细则(试行)》《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对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的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考核,并报请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安龙县五福街道坡云社区第二卫生室医保定点的申请,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31日(7个工作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安龙县栖凤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859-5211827
特此公告
安龙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