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高新区、经开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双通道”药品责任医师的管理,现根据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双通道”管理药品进行调整的通知》(淄医保字〔2023〕14号)文件要求,对实行“三定”管理的药品遴选医保定岗医师为“双通道”药品责任医师(名单附后),增加桓台县中医院为我市“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我市“双通道”药品责任医师实行承诺制管理,承诺严格按照医保各项规章制度为参保人提供服务,承诺书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备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